鞍山扩大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
12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我市扩大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我市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
相关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证明;本人为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各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各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人员名单报送市财政局。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相关单位或学校账户,由相关单位或学校支付到学生的个人账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将会同有关部门、学校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学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