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马誉峰出席
10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誉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说明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对《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审查报告,审议了《保定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定市2016年市本级及市总决算(草案)报告,批准市本级决算;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审议了预算调整方案,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报告(书面),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书面)。 马誉峰强调,要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让代表满意、人民满意;要加快工业遗产保护立法进度,尽早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要履职担当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惠欣、赵桂良、刘峰、杨义宝、陈春霞,秘书长谢永军,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刘峰受马誉峰委托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岭,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锋,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郑建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部分市人大代表受邀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