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名师范毕业生竞聘农村中小学教师
2日,我市公开招聘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工作分别在海城、台安、岫岩三个考点进行了笔试,共有342名考生参加了考试。笔试成绩将于6日在鞍山人事编制网、鞍山人才网和鞍山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9日,将分别在各县(市)进行面试。9月30日之前应聘师范生将走上工作岗位。
据了解,为进一步拓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我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8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204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此次招聘的对象为2006年至2008年毕业具有鞍山户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毕业生报到证派遣地点为市教育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鞍山市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具体内容是:从2007年至2011年,通过政府购买岗位、待编安置等方式,共选拔680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任教,逐步实现我市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目标,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逐步达到一校五名以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的目标,尤其是外语、计算机、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岗位必须做到每年安排至少一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聘用后的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接收学校没有编制的,待编安置;因自然减员等原因出现空编的,要优先安置;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当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按照自愿的原则,毕业生的户籍、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县(市)教育局,免收户口、档案托管服务费。党、团等组织关系统一转到工作单位;大学期间申领国家助学贷款且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其贷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为偿还。无助学贷款债务的,工作满4年,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工作不满4年,不予补偿。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按4:4:2的比例分担。
对拟聘人员的体检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拟聘毕业生名单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