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下放27项权力
市人事局日前下放了27项权力。
据介绍,市人事局下放27项权力,内容涵盖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管理等各个方面,涉及到干部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人员计划管理等多项“热点”工作,真正体现了“简政放权”,是近年来市人事局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改革力度较大的一次。
此次放权,突破传统的引进人才程序,凡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中重大项目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可不受职称、学历和人员地区流向限制,实行一人一策,特事特办。凡符合鞍山引进条件的人才,可先行自主引进后办手续。
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到相关评委会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单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鞍山工作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我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政府机关涉外部门从事翻译,在公、检、法机关从事法医、刑侦工作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转正定级,可由业务主管部门直接认定,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人员可由各级政府人才中心或企业自行认定。
晋升中级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是否具备下一级职务资格不作为必备条件,但须符合晋升职务的学历、年限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时,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在晋升同级别职称时长期有效。晋升初级职务时,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不作为必备条件。
市直党群机关工作人员调入市政府机关或政府机关之间公务员交流,在调入单位有编制、职数的前提下,由调入单位与调出单位直接商调完成后,报市人事局备案。分配到各级政府机关和市直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首次确定副处级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不受职数限制。每年年初对区机关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一次,根据核定的职数,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晋升计划,报市人事局审核同意后,自行审批。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岗位设置总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总量控制,总量内由用人单位自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