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三项举措清查整治抽检不合格食品
春节期间,鞍山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金针菇等13个批次食用菌样品的抽检,发现6个批次样品项目不合格,为保障全地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采取“督促企业自查、监管部门逐户清查、发布整治清查信息”三项举措,开展全地区金针菇等6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进行市场大清查行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2月12日,鞍山市食药监局印发了《关于依法清查整治销售金针菇等6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的通知》,3月30日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食品经营者开展6个批次不合格食品清查整治行动。要求各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并将清查的6种不合格食品数量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是开展地毯式清查。此次检查以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区域,以6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生产批次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清查。认真查验食品经营者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和在售同类食品,排查不合格批次相关产品,绝不放过任何一个不合格食品。同时,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行进货查验、进货台帐记录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法定义务,严把食品进货关,不进、不销、不存来源不明和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
三是及时发布清查整治信息。清查整治期间,加强了打击销售不合格食用菌违法行为的宣传,并鼓励消费者和媒体发现销售6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问题,及时举报。同时,利用市局政务网、《鞍山日报》专板公开清查整治成果、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回应社会的关注。
此次清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53人次,清查各类食品经营者2194户次,下架封存涉嫌6个批次不合格食用菌96瓶、123袋,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