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采取五项措施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针对前期全市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单位违法案件查处数量较低的局面,鞍山市食药监局果断采取了五项措施,及时解决了基层查办案件数量较少的问题,一举扭转了办案数量在全省排名较低的局面,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市食药监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局就办案问题进行调研,了解基层的不愿办案的问题和症结所在,研究出解决症结的具体措施,指导各单位立即开展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先后在海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食药监局召开了两次县(市)区办案工作部署会,要求在近期集中查处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会议强调,加强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办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能力、打击违法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鼓足士气,加强监管,重视案件查办工作。一要严监管,提高办案数量,把案子办出来;二要重办案质量,运用法律适当,提高办案水平;三要搞好行刑衔接,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办大案要案的能力。
三是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市食药监局指派机关各业务处室办案骨干深入到各县(市)区,为各基层监管单位培训办案技能,提高办案水平。
四是开展交流学习。组织各基层单位相互学习,观摩优秀案卷,借鉴好的办案经验。建立案件交流工作群,随时交流办案方法,解决办案中的疑难问题。
五是加强联合办案。各基层监管单位遇到疑难案件或者跨区域案件,可以与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市食药监局稽查局联合办案。市食药监局也将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案件按属地原则指派给各基层单位办理。
通过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截止目前,全市查办食品一般案件165件,简易案件173件;查办药品一般案件445件,简易案件1295件。食品药品案件查办数量与前期相比较均翻了一倍以上,实现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大幅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