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2019年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通知
为完成黑山县2019年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发项目实施主体遴选通知。
一、实施主体遴选条件
1、项目实施区域:段家乡;大虎山镇;四家子镇;常兴镇、励家镇、半拉门镇。
2、实施主体必须在上述实施区域乡镇内,经营设施蔬菜并且面积不得低于50亩。
3、实施主体必须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当地工商部门注册,资质文件齐全,具有与社员、农户签订的长期生产服务协议。
二、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自愿申 报。
2.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将申报表上报县绿色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待审核结束后,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农业相关人员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实地核查或抽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申报通过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黑山县2019年设施蔬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进行实施。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提供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2、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据实报名和审核。
3、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和审核,逾期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四、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8月23日。
联系人:闫军 电话:158****2888
张青雨 电话:139****2084
黑山县农业农村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