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监察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确保中央环保督察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督察工作以来,市环境监察局将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监察工作的一次“重要检阅”,积极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做到案件查处行动迅速、调查取证精准无误、信息报送及时有效、问题整改全程***。
为全力保障督察整改工作高效运转,市环保局副局长、市环境监察局局长张长青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几乎全天24小时驻守在阜新工作协调组,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在他的示范带动下,市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等困难,日夜奋战在工作第一线,从不言苦、从不说累。
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市环境监察局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特别是在如何提高环境执法效率、效果上,始终坚持在“稳、准、抓”上多下功夫。所谓“稳”就是从稳定大局出发,查办每一起案件既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也要冷静对待,稳扎稳打;“准”就是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为切入点,找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点对象,作为案件的突破口,快查快结,事半功倍。“抓”就是狠抓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办案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狠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监督,狠抓案件办理程序,真正做到有序、合法、合规、合理。
4月25日以来,除认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对整改过程***督办并开展回头看外,市环境监察局还针对全市重点企业和敏感行业的特殊性,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开展纳污坑塘、粉尘、噪声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严格管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排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在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市环境监察局全体同志工作热情不减,连续加班加点、无私奉献在工作岗位上,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高效推进、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