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春季河流水质保达标行动
近日,按照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联合印发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河流水质保达标专项行动。
为推进我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经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协商,决定建立市级水质会商、联合检查和监控应急机制,及时组织环境监测、监察和市凌河局、水资源办开展水质预警分析和污染原因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流域河流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同时,要求各县区环保、水利主管部门参照市级工作机制,建立辖区联动机制,按照属地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分工立即开展春季河流水质保达标专项行动。加强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并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加强春季河道清理整治和河道巡查,防止垃圾、污水进入河道,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度调度河流生态用水,缓解河流生态水不足,提高河流水质。
同时,市污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通知》(阜污管发〔2017〕9号),要求各污水厂结合我市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和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障污水厂实现稳定达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