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四平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四平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四平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四平街道)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4个事业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四平街道是区政府派出机关,行使辖区内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政府职能。部门预算由本部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预算组成。区财政局批复2018年财政支出预算17842.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四平街道预算编报基本真实、完整,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有待加强
1、四平街道未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大部分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或情况反馈工作。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与实际不符。
2、四平街道在支付小区建筑垃圾清运费时,未充分考虑代收的垃圾清运费,将财政预算安排的相关资金基本用完,造成代收资金仍留存其他应付款科目54.57万元。
3、四平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未将收到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的拨款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8.70万元。
(二)公共设施管理有待加强
1、四平街道未执行公共设施分级管理制,达到规定面积的房屋租赁未按规定报区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尚未按职权范围建立公共设施调配租赁制度。公共设施基础信息数据与实际不符。
2、部分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涉及金额32.69万元;部分出租房屋合同到期未续签;涉及公共设施的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报区财政局等部门备案。
(三)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
四平街道未采取轮流制选定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选择过于集中;个别小工程成本核算依据出错,多计费用9726元;工程过程管理、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等。
(四)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
四平街道部分购买服务项目存在决策程序和合同签署倒置,个别项目承接主体选择不够规范。
(五)经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四平街道合同管理制度已失效,未及时修订,未集中管理合同,部分合同存在要素缺失、未及时续约、约定不符合招标要求等问题。
(六)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部分资产未入账、个别资产入账不完整,涉及金额8.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统筹兼顾,及时清理其他应付款;将其他单位拨入的项目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对公共设施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执行分级管理制,及时清算催缴租金,及时办理租赁合同的有关手续,及时更新完善公共设施信息系统。对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切实加强小型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进一步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对经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及时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纠正错签合同。对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要求四平街道补计相关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四平街道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对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四平街道正重新修订《四平路街道预算管理办法》,增加绩效管理内容,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已调整2019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小区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结余的代收资金用于今年小区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将其他单位拨入的项目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对公共设施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四平街道将严格执行分级管理制,达到规定面积的房屋租赁事项已上报区公共设施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正积极修订完善街道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根据街道公共设施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数据信息;已收回欠收租金,扣除税费后上缴财政;进一步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落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要求。对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四平街道已修订《四平路街道区级建设财力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收回多付的工程款,并上缴财政。对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四平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管理和规范,严格审核承接主体的资格条件等。对经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四平街道已纠正错签合同,正积极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对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四平街道已补计相关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