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源头入手为农民工护薪
我市开展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制一金”专项行动 从源头入手为农民工“护薪”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细河区政府、太平区政府联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制一金”专项行动,集中对太平区维多利亚小区项目和细河区宏运铂郡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从源头入手,为农民工“护薪”。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自2019年开始,我市在建设领域推行“三制一金”制度,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据悉,我市绝大部分新建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了“三制一金”制度,但仍存在不重视和不落实“三制一金”制度的情况。如太平区维多利亚小区项目,建设单位辽宁万佳昕置业有限公司;细河区宏运铂郡小区项目,建设单位宏运地产阜新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宏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阜新市正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此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制一金”专项行动,是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采取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工作人员向项目有关负责人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制一金”有关规定,教育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和诚信守法经营的同时,指出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并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 下一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各县区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负责监督管理各项目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三制一金”制度落实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对逾期不整改者,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理、处罚。同时,将对问题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辽宁”平台对其开展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注册新企业、工程招投标、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或者实施市场禁入,使其在全省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