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步入新能源时代
记者从市新能源局获悉,1 月8 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4]14 号文件的形式,公布了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第一批)名单,阜新位列其中。这标志着阜新进入新能源建设加快发展时代。 为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可再生能源在调整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在国家能源局组织下,我市编制了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并通过审核。规划明确了阜新利用丘陵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主城区及周边地区围绕负荷中心建设分散式风电场,积极开展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城市垃圾发电和地源热泵供暖等项目建设。下一步,阜新在建设新能源示范城市时将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遵循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的发展理念,确立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当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推动各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城市区域供电、供热、供气、交通和建筑中的应用,显著提高城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积极创新可再生能源开发方式,探索多种可再生能源优化组合、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相互协调的综合利用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类投资主体和需求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政策和管理创新等,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将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约束性发展指标。将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纳入地区和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规划与城市节能规划、供热规划和配电网规划的衔接,不断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体系。 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金融创新试点,协调金融机构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为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提供创新性金融服务,建立适合分布式新能源特点的融资模式,优先安排信贷资金规模,对小规模企业和个人,采取统借统还模式予以支持。 阜新电网将积极做好新能源示范城市的配套电网建设,优化电力系统运行,为分布式发电应用以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本地消纳提供系统支持,不断提高新能源示范城市区域电力系统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 市政府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新能源示范城市规划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协同推进建设;将建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的信息监测和统计体系,按照规定时间向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