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近日,笔者从区委组织部获悉,我区正式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分配管理进行了规范,并对区本级人才公寓的分配对象和分配程序进行了明确。
近年来,我区围绕广州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环境要改善,产业要升级”中心任务,乘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东风,在“1358”发展思路和“强二优三”产业发展路径的引领下,轨道交通等各项产业加快发展,吸引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来白云发展创业。为了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高端人才到白云创新创业,我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白云区人才集聚环境,不断加快推进人才住房建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为人才全身心投入白云发展解决后顾之忧。
《办法》指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根据年度计划,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制定人才公寓年度配建实施方案,明确项目选址位置、建设渠道、建设规模、设置要求、位置要求等内容,主要通过住宅(商业)项目配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建、筹集社会房源等渠道,解决白云区人才公寓的需求。
《办法》指出,经评审认定的各类人才,如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或安家补贴等的,可按人才类型,以户为单位,按照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人才公寓,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申请人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州市白云区区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租赁期限方面,《办法》明确区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批准后可续租。白云时事讯(张楚琪 梁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