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的意见(试行)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日常管理的意见
(试 行)
根据世博会城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本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暂行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街道“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健全“状态监控、日常管理、监督整改、应急保障、制度建设”机制,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城市管理向精细化和常态化的管理目标迈进。现制定完善“八项机制、两项制度”和迎检“四个等级、两个确保”机制如下:
一、八项机制
1、建立处级干部和机关干部分片包管机制。将辖区内18条道路和22个居民区划片包干落实到处级干部,采取由处级干部负责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将22个居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街道机关干部,结合机关干部每周一定期下居委会的工作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居住区居民反映突出的城市管理问题,做到问题在“一线”解决和处置。
2、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归口管理”,对管理重叠、责任界线交叉不明晰的城市管理问题,由街道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总牵头、总协调、总负责”,及时协调推进解决。
3、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建立辖区内行政管理、执法部门联管联整机制,对城市管理“顽症”问题,由街道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组织城管、工商、公安、交警、环卫、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集中整治、取缔。
4、建立公安支撑执法机制。建立公安支撑前移机制和预防机制,加强公安与城管、工商、交警、食药监等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防止和减少妨碍执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城市管理执法得到有效的支撑、维护和保障。
5、建立技管与人管相结合机制。加强硬件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网格分中心的作用,通过监控探头对街面进行不定时的扫描式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由职能部门处置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6、建立自我巡视发现处置机制。街道职能部门每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巡查一次市容环境;分管领导每半月组织一次巡查;党政领导班子每季开展一次巡视督查。同时在22个居民区中建立22支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小区和周边道路的日常巡视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街道网格分中心受理、立案,并及时派遣处置。
7、建立城管1+2管理机制。对辖区内18道路“乱设摊(跨门营业)、乱晾晒、乱停放”等屡禁不止,经常出现的主要路段(点)责任“承包”到1名城管和2名协管队员,采取“宣、教、管”和“劝、动、取”管理模式,进行固守管理。
8、建立城市管理考核通报机制。根据街道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居住区环境卫生综合考核的实施办法》。对履行城市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各居委会的考核,考核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讲评一次。
二、两项制度
1、建立问题定期分析制度。定期召开“街道城管委”成员会议,分析城市管理热点、难点和瓶颈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部署阶段性整治和推进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2、建立工地管理定期例会制度。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要求,加强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噪声、渣土清运、周边环境、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每月召开一次在建工地负责人例会,每季度组织建筑工地开展一次互查、评比,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城管、环卫等执法、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督促整改。
三、四个等级
1、一级响应行动。遇区职能部门、区市民巡访团检查、巡视时,街道职能科室和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各居委会应及时落实应对措施,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被检查的点、面及路线的环境整治,并加强常态、长效管理,保障好市容市貌和环境整洁。
2、二级响应行动。遇区领导、区文明指数测评、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检查,以及市城市管理职能部门领导和市市民巡访团等视察、检查和巡访、巡查时,街道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居委会书记、主任必须到岗到位,指挥组织开展视察、检查、巡查点、面、路线和区域内的环境整治行动,并落实人员加强常态、长效和固守管理。涉及到分片包管的处级干部和居委会应及时组织部分志愿者加强周边环境巡视,及时发现处置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乱晾晒、乱张贴等城市管理漏洞,全力保障好市容市貌和环境整洁。
3、三级响应行动。遇市领导、中央领导视察、考察时,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居委会书记、主任必须到岗到位,指挥组织开展视察、检查、巡查点、面、路线和区域内的环境整治行动,并落实人员加强常态、长效和固守管理。涉及到分片包管的处级干部和居委会应及时组织部分志愿者加强周边环境巡视,及时发现处置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乱晾晒、乱张贴等城市管理漏洞,全力保障好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
4、四级响应行动。遇市组织的专项检查、考核和文明指数测评时,街道迅速启动城市管理应急工作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坐阵街道网格A315指挥室,指挥、部署、调遣街道处级干部、职能科室、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居委会开展环境整治行动。街道处级干部按分片包管的道路、小区,及时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加强道路、文明交通路口、小区的巡视和环境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分头组织指挥本系统人员,迅速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加强自查自纠和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重点路段、区域的固守管理;各居委会组织发动志愿者队伍,加强小区及周边道路巡视,主动发现处置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乱晾晒、乱张贴等城市管理漏洞,全力保障好市容市貌和环境秩序。
四、两个确保
1、确保问题发现数量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和常态化城市管理目标,保持良好的市容市面貌,确保在城市管理和建设各类检查、考核和测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量少,在全区12个街道(镇)前三名。
2、确保问题整改率高。进一步完善健全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对每次检查、考核和测评中存在的问题,街道职能科室、辖区内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指定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问题整改率高,在全区12个街道(镇)前三名。
杨浦区四平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