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元宵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杨文发〔2007〕3号
关于做好2007年春节元宵期间
群众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各区级图书馆、杨浦区文化馆:
在2007年春节元宵来临之际,为丰富广大社区群众节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和谐的节庆文化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群文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和元宵期间的群众文化工作,将其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认真策划。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具有民族传统特色、地域文化特点,健康、有益、丰富、活跃的春节、元宵节活动,重点要放在社区、工地,放在困难群体和在沪过节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关心和丰富这些群体的节日文化生活;要积极组织广大业余文艺工作者将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送进社区、工地,体现“人人参与群众文化建设、人人享有群众文化成果”的宗旨,体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市、区级主题文化活动,并切实指导好居委及社区居民举办各类因地制宜、小型多样、自娱自乐的社区文化活动,确保活动参与面、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文化氛围。
二、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各单位要围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导向,积极宣传***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组织广大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创作融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为一体,能体现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塑造上海城市精神、展示社会发展的文艺作品。文艺创作要唱响主旋律,形式多样性,内容上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分中心要充分利用春节元宵期间民俗文化活动比较活跃的时机,动员、指导各街道(镇)非物质文化普查员挖掘春节、元宵节民间传统技艺、民俗民风,对涌现出来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及时收集记录,为进一步做好资源普查工作,建立数据库打下良好基础,并抓紧做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工作。
四、保证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春节长假期间,各区级文化馆、各区级图书馆、各街道(镇)文化中心(站)与图书馆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公益性文化设施要对群众免费开放,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的阵地优势,主要公益性活动项目要全天对群众开放。要创设条件,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或低价开放的活动场所,设计并安排适合青少年的活动项目,丰富他们的节日生活。
五、确保活动开展安全有序。针对春节假期较长、天气寒冷的特点,尽可能将活动地点安排在室内,统筹安排活动时间,有节奏的推出,不宜过于集中。各单位组织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要强化组织观念,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与责任人,按照规定向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申报备案,确保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请各单位填写好“2007年春节期间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情况表”及“2007年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表”,务必于2月25日上午准时上报区文化局。
***:2007年春节期间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情况表与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表
杨 浦 区 文 化 局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2007年春节期间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情况
级 别 | 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数 | 共吸纳人次 |
区 级 | 个 | 人次 |
街道(镇)级 | 个 | 人次 |
2007年春节期间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组织文艺活动场次 | 群众参与人次 | 备 注 |
次 | 人次 |
统计要求:
1、此次统计的时间仅指春节期间,即从2月18日至2月24日的有关数据;
2、公共文化设施是指区域内区级文化馆与区级图书馆,街道(镇)级文化中心(站)与图书馆。
3、报表填写后盖章,请于2007年2月25日(周日)上午10点前寄、送或传真至区文化局。
联系人:师宾 联系电话:65419450×2453 传真:65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