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21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的通知
索取号:JA3900000-2021-069发布机构:区商务委标题:关于批复2021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的通知文号:静商发〔2021〕19号主题分类:政策文件/其他成文日期:2021-12-20发布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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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8 11:16:04.0
2022-12-28 11:16:04.0
关于批复2021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的通知
关于批复2021年财政支出调整预算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你单位报送的2021年部门调整预算收悉。根据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静安区2021年财政调整预算,现批复你单位2021年财政支出调整后全年预算数为 3,118,4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全年预算3,118,425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后全年预算0元。另外,动用部门历年财政性结转资金预算0元。你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预算详见上海市财政局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财政审核金额。现就预算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复的调整预算执行并及时执行完毕本年度调整后全年预算。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