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武汉君工南湖石油有限公司南湖二加油站提出申请,决定注销武汉君工南湖石油有限公司南湖二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体见***)。
特此通告。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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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发证时间 | 有效期限 | 许可证号 | 经营范围 |
1 | 武汉君工南湖石油有限公司南湖二加油站 | 2021年12月23日 | 2022年02月01日至2025年01月31日 | 鄂A安经换字[2021]070247 | 乙醇汽油、柴油、煤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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