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公告
县信访局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在桂林市及所辖县(市、区)工作4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在桂林市创业大厦主楼2楼入口右侧、西辅楼政务中心大厅入口右侧、东辅楼一楼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大厅右侧,鼎晟大厦、建设大厦、发改大厦北楼大厅入口右侧,原叠彩大院、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大厅入口处右侧,所辖17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区和政务中心等位置设置巡视信箱,由巡视组直接管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3-3118091,短信手机:157****5863;邮政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A007号邮政信箱;巡视接访点:桂林市创业大厦东辅楼一楼群众信访服务中心。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和13:00-17:00。以上联系方式的有效期至2021年1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桂林市及所辖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依法认真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领导干部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