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民政语言文字工作
按照区语委办相关工作要求,海城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加大推广普通话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严格按照区语言文字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以此带动单位工作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我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将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纳入规范化服务型部门建设和日常工作管理内容之一。加强管理,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日常工作,有效地推动了语言文字普及、规范工作。
二、加强普通话普及,规范用字管理
一是推广普通话为工作用语。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普通话、学讲普通话,在执行公务、活动主持发言、对外宣传、窗口服务时等都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切实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推广普通话中的作用。
二是实现用字规范化。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杜绝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文化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宣传贯彻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布置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利用民政领域对语言文字工作做好宣传,配合区语委办开展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和服务窗口开展规范普通话的使用,从日常工作用语、生活用语入手,从接听电话,接待来访群众等小事做起,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推广普通话的使用。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的内容,建立语言文字检查制度,定期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各股室在接听电话、来访接待、会议召开时的普通话使用情况,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股室、个人及时通知整改,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确保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