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1年钦北区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全方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社会治理,更高水平平安钦北建设亮点突出
我区不断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第三季度群众安全感、社会安全稳定动态、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均排全市第1名,2021年我区荣获2019-2020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区委政法委和青塘镇人民政府荣获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区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自治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公安钦北分局荣获2016-2020年自治区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基本形成平安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系列***精神
制定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理论学习的通知》,确定***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各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三)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制定印发《法治钦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北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二是编制2021年钦北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目标任务,2021年向市委办公室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42份。三是出台《2021年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四是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制定印发《关于对各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换届考察和各街道、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集中考察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内容。
(四)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
积极迎接并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下沉基层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钦州市钦北区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排查出的25项情形,均已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并将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推进到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中。
(五)提高重大决策水平
全年对区人民政府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14件,提供合法性意见252件次,为区直企事业单位等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0余件(次),审核行政协议94份,代理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诉讼活动39宗。
(六)提高执法、司法、普法工作水平
1.引入北斗定位和4G移动通信技术,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智能联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事后取证等功能。在全市率先成立15-20人的镇级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20人以上的镇级治安巡防应急队伍,配发政法综治无人机23台,执法记录仪30台,综治移动宣传音箱16台,崭新装备515套,形成“信息早发现、处置靠基层、执法在一线、服务到身边、实时能指挥、三级可联动”高效的执法体系。
2.推动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办案,2021年区法院诉前联调、诉前调解案件1323件,标的13208.83万元。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建立检察公益生态修复基地。
3.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年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钦北普法”发布推送2677条,点击阅读约130万余人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法治文化基层活动共232场次,发放关于宪法、民法典、防诈骗等宣传资料13.9万份。
(七)强化基层依法治理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和容缺受理审批制。截至目前我区实现全程网办行政权力事项1228项,修改中央层面下发事项54项,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021年7月,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评为2020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
2.2021年1月1日起,区人民政府正式行使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职责,创建三级办案组织,明确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任命行政复议员,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集中承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以来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9件。
3.落实“法律明白人”的培育选拔,组织全区各镇(街道)、村(社区)100名“法律明白人”在市委党校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促进其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了“法律明白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
4.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分别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智能展示平台。2021年“一村一法律顾问”入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196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567人次,为村(居)委会管理提供法律意见205件,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5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6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17件;共排查出各类民间纠纷1273件,调解1273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235件、调解成功率9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足,执法力量和队伍分布不均且整体薄弱,落实专项普法经费存在一定困难,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仍存在资金、场所、人员短缺问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与工作制度要求不相匹配,与法治政府建设形势发展需要不相适应。
三、2022年工作安排
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法治钦北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钦北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钦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钦北区“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广“组团会队”社会治理模式,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落地见效,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法治钦北、法治社会。
中共钦州市钦北区委员会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