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明县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
根据《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21〕23号)、《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明县财政局 宁明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宁明县脱贫人口跨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年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广西区外务工的16-60岁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发放跨区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经审核,全县共1838人符合申报条件,共计资金陆拾贰万肆仟六佰元整(¥624600元)。
现对2021年宁明县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1-8626181。
***:2021年宁明县第一批一次性交通补贴公示人员名单.xls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