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民政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4月11日下午,针对近期工作实际,城区民政局组织义井镇及各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上,首先学习传达了《山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要求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一步压实责任,优化简化救助流程,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政策落实,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管控区的困难群众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条件的地区,可灵活采取提前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发放临时生活补助金、折价供应粮米油蔬基本生活物资、发放防疫防护用品“爱心包”、引导慈善组织定向捐赠等形式,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和关爱服务。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收入豁免,就业成本抵扣和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人保”政策。二是要强化便民服务,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疫情防控期间,管控区内的新申请对象,要进一步优化简化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多采用非接触等灵活方式调查了解情况,减少人群聚集和感染风险;对已保对象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暂停低保退出工作。三是要强化重点帮扶,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乡镇街道,各村(居)委会要重点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摸底排查和日常关注,确保“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制度,督促落实照料服务责任,协助做好服务对象体温检测、清洁卫生、居所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增加***探视频次,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四是要强化急难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补漏作用。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受疫情影响人员及其家庭,乡镇街道要通过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等措施积极开展先行救助,现南山路街道已救助一户2000元。对于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平。要进一步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地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难关,切实做到凡困必救、有难必帮。要充分利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落实属地责任,提升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