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经济开发区严把四关确保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河口经济开发区始终把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作为严格土地管理重要举措来抓,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新形势下,严格土地使用条件,把好“四个关口”,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项目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土地效益。
一是严把投资规模关。对开发区招商引资政策进行修编,提高项目进入标准,要求占用新征土地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亿元,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引进。今年以来,开发区按照“大招商”的思路,先后拒签投资额未过亿元项目7个。
二是严把投资强度关。适应开发区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的调整,以提高资金聚集度为抓手,确保新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20万元/亩,现代物流类项目不得低于80万元/亩,对于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核减收回相应土地,保证土地高效利用。
三是严把建设期限关。以提高土地效益回收速度为目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2亿元以上的建设期不超过24个月,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计划完成进度的,按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四是严把产业层次关。新落户的项目,必须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及化工项目进驻,着力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杜绝因园区升级造成土地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