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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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8日发表
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场地租赁项目采购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根据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要求,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就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场地租赁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项目总预算:约10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能够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清单,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服务标准; 服务效率: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最快时间内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21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太原路1219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87****3681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山东菏泽牡丹区长江路与太原路交叉口中达大厦B7楼19层联系人:成女士联系方式:0530-5105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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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方案3.18.pdf
1、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场地租赁项目需求公示
3、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交通警察大队小型汽车科目三考试场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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