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认真做好违规化工企业补办立项手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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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26日发表
一是严格工作要求。区发改局对具备完善立项手续条件的化工项目,按照原来的项目备案管理权限,依据当时的产业政策,以镇街为单位,依企业申请,统一组织企业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立项申报。
二是明确补办范围。本次补办手续范围限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无立项手续化工企业名单中的企业,经审查符合当时的产业政策,且在2017年6月27日前已经建成的化工企业,给予补办立项手续。
三是简化补办方式。由镇街根据项目名单,结合企业当前状态,确定本镇街的补办范围,并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单位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申报,简化项目申报、审批流程。
四是做好保障服务。区发改局周密部署,认真起草下发通知、申报流程、明白纸等,畅通网络、电话联络方式,对企业的疑问实时的进行解答、辅导,确保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前完成手续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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