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
今年以来,省级分配下达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数量为4.73万个,规模居全省第一。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加大资金保障力度,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克服收支矛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扎实抓好“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全力保障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
二、加强统筹整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新增财力重点向公益性岗位倾斜。一是积极对接人社等部门,根据各县区分配的公益性岗位任务数,按照政策标准,科学合理、全面完整地分类测算资金总需求,确保依据充分、数据准确、预算资金无疏漏。二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腾出更多资金投向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重点项目。三是加强就业补助、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投入,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探索采用“财政投入+市场化运作”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公益基金参与,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充分保障资金需求。
三、强化绩效引导,确保资金使用到位
采取有力措施,会同部门共同管好用好补贴资金,确保在资金管理上不出问题。一是根据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每名在岗人员待遇及时兑付。二是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及时跟进了解公益性岗位实施、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科学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动态管理服务机制,规范发放渠道和程序,严禁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空饷”等问题。三是把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绩效运行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中央和省市就业补助资金分配直接挂钩,不断提高资金和项目的绩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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