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大病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刘钧等16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刘 钧,男,52岁,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职工。
刘丹青,女,32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职工。
沙正银,男,58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职工。
杨 明,男,56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工。
年晓梅,女,44岁,市食品检测中心职工。
黎玲惠,女,54岁,电信庆阳分公司职工。
李军锋,男,51岁,庆阳资源勘察院职工。
陈有举,男,51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王秋菊,女,50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王 斌,男,57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张映月,女,49岁,建行庆阳分行职工。
贺志强,男,58岁,市人民医院职工。
王凤梅,女,55岁,新建小学职工。
李守辉,男,51岁,市林科所职工。
刘建生,男,57岁,市税务局职工。
王凤玲,女,57岁,市司法局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