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库县调整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土地管理法》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0〕63号)有关要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我县目前执行的区片地价为2020年公布实施,按照要求今年需开展调整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广泛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设,按照《关于开展沈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函》(沈自然资函〔2022〕15号)文件和全市区片地价调整工作安排,配合市局做好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反馈等工作,召开调整完善区片地价的听证会。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内容:《关于法库县征地区片地价标准》的听证。
2.听证人员:涉及区片地价调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村民、法人或村民代表。
3.会议地点:法库县县自然资源局E区923
4.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法库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8710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