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符合《沈阳区域卫生规划》和《沈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拟设置审批及变更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名 称: 沈阳法库刘迪西医内科诊所
执业地址: 法库县法库镇团结街21-1号(A区19号楼52号)
类 别: 诊所
所有形式: 私营
服务对象: 社会人群
经营性质: 营利性医疗机构
投资总额: 15万元
诊疗科目: 内科专业
床 位: 4(观察床)
设置申请人: 刘迪
公 示 期:2021年8月17日至8月22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计局审批科反映。
联系电话:87103627
法库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 08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