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澳居民享受市民法律援助服务推进提升粤港澳三地公共服务
为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国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南沙方案》)相关工作部署,支持在南沙长期居住生活的港澳居民享受市民法律援助服务。8月12日上午,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局黄东翔局长、洪笃凯副局长一行莅临南沙区法律援助处实地调研。市法律援助处蒋泓主任、邱建军副主任陪同调研。
在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黄东翔局长一行听取了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的介绍,详细询问大厅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认真翻阅法律咨询记录本,对区司法局全面实行服务标准化管理,高标准打造公共法律服务3.0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区司法局从南沙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工作情况、主要亮点以及《南沙方案》为法律援助工作带来的新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汇报。座谈会主要就以下五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一是支持在南沙长期居住的港澳居民享受市民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探索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加入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三是统筹调剂全市优质律师资源承办南沙区各类法律援助事项,为在南沙区工作居住的港澳居民提供与广州市民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四是探索建立取得内地执业资质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清单;五是吸纳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港澳青年加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援助工作交流。
黄东翔局长指出,《南沙方案》提出“推动粤港澳三地加强社会保障衔接,推进在南沙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南沙区司法局要抢抓机遇,支持在南沙长期生活和居住的港澳居民享受市民法律援助服务。蒋泓主任表示,南沙法律援助工作当前面临天时地利人和等有利条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南沙方案》的相关部署在法律援助领域率先突破。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会议确定的思路,主动担当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率先推进在南沙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创设港澳居民法律援助申请经济状况审查标准,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南沙法律援助服务,率先在法律服务领域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相互衔接水平。助力将南沙打造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