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7号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第7号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荆门市掇刀区臭味扰民问题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第一轮省环保督察期间被多次投诉。近三年来,群众在荆门市12345等信访平台投诉近230次。本轮督察期间,该问题又被群众多次投诉。督察发现,荆门经济开发区内的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博韬合纤有限公司等企业废气收集效果不佳。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气体整治进度缓慢,部分企业废气治理工艺简单且管理不到位,处理效果较差,异味扰民问题依然存在。
二、整改目标
确保园区企业产生废气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博韬合纤有限公司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对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加强巡查,督促企业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湖北航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异味综合治理方面。一是对涂装车间生产线进行改造和维护,从源头上减少有机废气产生;二是采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三室蓄热燃烧工艺,提高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率;三是涂装车间配套安装一套有机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并已与监管部门联网;四是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2021年定期对污染物排口进行2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实行领导带班,环保专员24小时在岗巡查制度,强化各车间门窗封闭管理、设备运行监督等措施,确保异味不出车间。
(二)湖北博韬合纤有限公司异味综合治理方面。一是于2021年1月该企业7条生产线已全部安装活性炭吸附+UV光解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车间产生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二是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2021年定期对污染物排口进行4次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三)持续加强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是督促企业加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和系统治污,加快升级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程进度。同时,做好工程实施期间(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在升级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程完工后,做好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确保污染物深度处理效率达到预期;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四是督促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五是督促企业环保专员实行24小时现场值班,制定“值班表”,指导工作人员规范生产,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共7天)向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24-6066729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