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
经核实,2020年4月27日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阳新县人民医院核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和2020年8月12日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在代理的“阳新县妇联安康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擅自挂网进行招投标采购活动。
上述两家代理机构违反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招投标活动。(一)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按规定时间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和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即日起暂停2020年度在阳新县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并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代理业务;整改期满,可向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申请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望各相关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以此为戒,切实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遵照相关监管规定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特此通报!
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