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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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法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管委会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文件13份,拟修订的文件11份,废止(失效)的文件15份。现将具体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docx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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