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四项机制发挥作用
年初以来,区司法局为及时把握纠纷动态信息脉博,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四项机制”。 半年来全区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65件,预防纠纷发生125件,控制群体性案件4件21人,机制所产生的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一是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镇、街司法所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全区五百多名调解信息员和人民调解员作用,广泛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信息,坚持每月例行排查分析和每季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一般纠纷信息每月定期上报,重大矛盾纠纷随时上报,保证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掌握,争取工作主动权。
二是排查调处指导机制。各镇、街调解工作指导员,认真做好所承包村(社区、企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指导工作,坚持每周到承包指导村(社区、企业)接待基层群众,直接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协助基层调委会直接调处矛盾纠纷。
三是纠纷信息研判机制。各镇、街司法所、联动调解中心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和每月联动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分析评估矛盾纠纷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落实相应工作措施,并及时向镇、街分管领导汇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纠纷督办反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分流调处矛盾纠纷,并做好善后稳定和回访工作,对突发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集体上访等苗头隐患,及时采取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反馈等措施,层层落实工作任务,不断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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