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男子闯红灯一路飞驰交警查获使用伪造驾驶证
湖北枣阳籍一名男子驾驶重型半挂大货车来武汉闯红灯一路飞驰,却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汉警快骑交警拦截,交警很快查明该男子使用伪造他人驾驶证驾车的违法行为。5月4日,因使用伪造他人的A2驾驶证,湖北枣阳籍男子马某面临武汉市东西湖区交警部门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及驾驶证扣12分严厉处罚。
5月4日凌晨零时8分,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汉警快骑队交警芦波等人在东西湖区吴家山新城16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尾号为825的重型半挂大货车无视路口红灯交通信号,由新城16路方向一路飞奔汉口方向。交警立即启动隐形战车进行追击拦截。
当交警芦波等人追出约2公里路程,拦截下这辆闯红灯信号的重型半挂大货车时,驾驶该车的货车司机马某很快掏出准驾车型为A2的驾驶证交给交警芦波查验。细心的芦波很快发现马某所持的驾驶证制作较为粗糙,有伪造驾驶证之嫌。
交警立即要求马某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证。马某很快变得神色慌张,一会儿称身份证忘带,一会儿声称身份证放失了方向。交警芦波意识到其中有问题,于是向马某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马某见隐瞒不过,方才拿出自己的身份证。经交警芦波查验,马某身份证照片与所持A2驾驶证照片相符,但是身份证信息与驾驶证信息却不同。马某伪造驾驶证的嫌疑上升。
在交警芦波等人的凌厉攻势之下,马某交待因自己所持驾驶证系B2驾照,不能驾驶需持A2驾照的重型半挂货车,于是伪造了与自己同住湖北枣阳市七方镇一名王姓司机的A2驾照信息的驾驶证,用于自己驾驶重型半挂大货车往返往武汉及湖北枣阳送货之便,不料因闯红灯而东窗事发。
据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办案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交警告诫,马某伪造驾驶证跑运输的这种以身试法行为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