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樊城区镇街)村(居)两级政务服务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乡镇(街道)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和襄阳市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权力下放、服务下沉、保障下移,夯实全区政务服务体系的基础,我区组织梳理了樊城区镇(街)、村(居)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其中镇(街)级政务服务事项180项,村(居)级73项。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开目录清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樊城区镇(街)、村(居)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各镇(街)、村(居)要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及优化流程工作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各镇(街)、村(居)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经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不得擅自取消或调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职责的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完善,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合法性、时效性。
三、完善规范办事指南。本地清单所列事项要全部进驻各镇(街)、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室),各单位要抓紧完善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示信息,规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做到事项要素全面、准确、规范。
四、实现事项“应进必进”。本地清单中列出的事项,原则上要全部进驻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村(居)便民服务室,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镇(街)要确保大厅事务“有人管”、业务“有人办”。牛首镇和太平店镇便民服务大厅主任由镇政府一名分管副职兼任,调剂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大厅综合性工作。区直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各镇(街)要积极主动与业务指导部门进行对接,确保事项办理规范性和及时性。
五、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此次目录清单中列出的事项,原则上都要纳入“一窗通办”,所有事项必须在“襄阳市综合受理平台”办理并及时进行“好差评”评价。
***:1.樊城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樊城区村(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020年11月21日
***: 1:樊城区镇(街)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docx
***: 2:樊城区村(居)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