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招商工作的通知
襄城办发[2010]13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招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区委、区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产业招商工作,一是组建三个产业招商分局,以农产品深加工、旅游(文化)、城市功能配套和房地产等产业为重点招商。二是由区直相关部门捆绑辖区优势企业开展产业招商(详见附表),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落户襄城。
一、组建产业招商分局
新成立三个产业招商分局,即:
第四招商分局,负责农产品深加工产业招商工作;
第五招商分局,负责旅游、文化产业招商工作;
第六招商分局,负责城市功能配套和房地产产业招商工作。
各招商分局配备3-5名工作人员。第四招商分局由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组成,区农业局为牵头责任单位,分局人员从组成单位中各选派1名;第五招商分局由区旅游局、区文体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林业局组成,区旅游局为牵头责任单位,分局人员从组成单位中各选派1名;第六招商分局由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襄城规划分局、襄城国土资源分局、区城投公司组成,区建设局为牵头责任单位,分局人员从组成单位中各选派1名。
各招商分局设局长1名,由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和组织部门负责从全区科级干部或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各招商分局工作人员,要选派事业心强、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干部。各招商分局做到人员固定、职能固定、任务固定,分局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在原单位的编制、职级、工资关系不变,享有的待遇和福利不变。
招商分局的业务工作由区商务(招商)局直接管理,各派出、组成单位协助管理。
各招商分局要在4月底前完成组建,拿出具体工作方案,5月正式开展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任务。每个招商分局一年内要完成投资1亿元的招商引资任务。有捆绑企业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要针对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大力开展招商活动,确保每年有1-2家关联企业落户。以前文件已经明确的区直单位联系企业,各单位要继续搞好服务。
2、认真选好主攻方向。招商分局要以所联系的产业密集区和主攻产业发达地区为重点,开展产业招商工作。区商务(招商)局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加强对各招商分局督促检查工作。各招商分局实行工作日志制度,每月15日、30日向区商务(招商)局上报上半月工作小结和下半月工作打算,对重要信息、重大项目要随时报告;区商务(招商)局每半月将分局工作情况汇总后,以《招商简报》的形式报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3、搞好对接反馈。招商分局和有捆绑企业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必须围绕主攻产业开展招商工作,加强与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外商代表处的联系,积极参加有关招商引资活动;配合做好全区针对相关产业开展的招商引资推介会、洽谈会等活动的筹办工作;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落实引进项目洽谈、服务等工作。根据情况,可自行对接洽谈项目,也可将收集到的信息筛选、梳理后上报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产业招商工作由区委副书记、区长袁德芳同志负总责,区委副书记李元明同志、区委常委、副区长许云同志具体负责。副区长陈学斌同志联系第四招商分局工作;副区长王长轶同志联系第五招商分局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夏禹同志联系第六招商分局工作。各有捆绑企业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招商工作分别由相关领导联系。区商务(招商)局负责日常联络、服务和考核工作。各派出单位要为派出招商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从工作和生活上多关心,帮助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经费保障。对第四、五、六产业招商分局,区财政按每年2万元的标准予以经费补贴。
3、完善考核机制。对招商分局的考核以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考核为主,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商分局进行日常管理。具体考核细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每年拿出一定的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用于招商分局,招商分局工作人员不再参加原单位年终考核。对在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工作不力、服务不到位,无故离岗或累计离岗超过15天的,对有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理。对工作表现好、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招商分局,区委、区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招商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且符合任用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
中共襄城区委办公室
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