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11月26日,株洲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专项斗争工作。全体县委常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扫黑办主任、各专项组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共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同志分别就本系统专项斗争工作和下阶段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县纪委监委: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予以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专项督导行动严肃问责追责。县委组织部:将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升级,提升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实效,抓好村(居)“两委”换届“回头看”。县人民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责任落实,明确工作重点,确保打击实效。推动公安机关规范、全面、客观、及时取证,推动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把关提高起诉指控质量,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县人民检察院: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作为第一类案件优先办理,检察长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必须参加研究,至少带头办理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县公安局: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法机关、宣传部门、组织部门等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县司法局: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严格审核。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实现资源共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张德云传达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同时就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做了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出建议。他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县打掉涉黑涉恶团伙4个,批捕20人,起诉2案9人,法院宣判1案5人。张德云指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情绪,有计划、有步骤的掀起一波又一波攻势,开展一轮又一轮治理,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胜利;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实施精准打击。深入分析研究,建立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要进一步加强深挖彻查,深化“拍蝇”“打伞”。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核查的统筹协调,推行联点包案制;要进一步推进基础建设,着力固本强基。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村“两委”成员再次进行资格联审,再“过一次筛子”,及时查处清除涉黑涉恶问题村干部;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形成整治合力。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监管的措施,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联动融合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综治中心建设;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进一步优化干警作风,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边扫黑除恶“打伞”,边正风肃纪强警,加大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强化办案力量整合,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保障保护。
县委书记罗绍昀对株洲县前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责任。各镇、各单位一定要认真贯彻******指示精神,以最高的要求、最佳的状态,切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斗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尽快补齐短板。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全国、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从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切实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摧‘网’毁‘伞’、综合治理、固本强基”,确保专项斗争全面推进。三是要深化督导问责,确保落地见效。要把督导作为推进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将督导成果作为被督导地方、单位领导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四是要夯实基础建设,树立新风正气。要广泛动员党员干部,持续抓好“网格走亲、党群同心”大走访活动;要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建设,精心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要继续开展好集中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工作;要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同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结合,筑牢防黑防恶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