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黄州区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
(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要求,现将我区贯彻落实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具体问题
反馈问题:影响空气改善源头管控问题。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还不彻底,道路扬尘依然存在,工业污染方面,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企业控制不力,煤堆、料堆、渣堆、砂堆等易扬散的堆场管控不够,垃圾焚烧、餐饮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等治理还不到位,这些影响空气改善的制约因素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二、整改目标
加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年度完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落实部门责任。督促各相关部门自觉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责任,按职责分工,分别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各类扬尘管控、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燃煤、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秸秆露天禁烧等工作,确保每个责任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努力形成“网格化、全覆盖”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开展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和《黄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行业主管职责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现场督办,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
3.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巡查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按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整改任务。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书记、区长亲自挂帅、率先垂范,区级领导牵头负责、包保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具体负责、专项落实,真正做到整治工作任务上肩、责任到人。
2.开展专项整治。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48台。投资2亿元,建设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加快火车站化工园转型升级。对区属所有棚改项目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开展常态化洒水抑尘和保洁。淘汰1***3台黄标车,升级改造密封渣土运输车辆68台,新增LNG清洁能源渣土车40台,完成集镇73家餐饮业、4家烧烤摊位餐饮油烟改造,建设“蓝天卫士”全天候秸秆禁烧监控预警系统,完成市交办大气蓝色督办问题1339件。制定了《黄州区加快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针对石材、灰砂砖厂、废塑加工等小散乱污企业,重点对“三镇一乡”区域“小散乱污”企业开展了全面摸排。全域取缔地条钢、粘土砖生产,拆除了3家粘土砖厂、取缔了4家地条钢企业,实现了区内全域无粘土砖厂、无地条钢生产企业。
3.强化城区大气污染巡查网格化管理,印发了《关于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黄州环委办〔2017〕6号),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控区、乡、村、组多级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2018、2019年连续两年开展市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2020年将“大气环境质量”纳入黄冈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十大专项行动,将整治列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督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专项制度,全市空气质量情况一月一通报。
4.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截至2020年1~10月,纳入“十三五”国家考核范围的黄冈城区优良天数百分比为89.5%,较去年同期上升11.5个百分点。黄冈城区PM10平均浓度为56ug/m3,同比下降20%。PM2.5平均浓度为32ug/m3,同比下降15.8%。O3第90百分位浓度为155ug/m3,较2019年同期(172ug/m3)下降9.9%。NO2月均浓度值为20ug/m3,较2019年同期(21ug/m3)下降4.8%。三项指标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PM2.5和PM10两项指标已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五、今后打算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进一步加大部门联防联控力度,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0年12月5日至2020年12月11日,共7天)向黄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713-6309079。
黄州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