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抓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30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泰安市交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行动。交管部门将重点整治7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就此活动的开展,交管部门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及建议,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反映自己的“金点子”。
冬季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了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交管部门决定结合当前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检查,针对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突出问题,对城市公交车、线路客车、单位班车、工程运输车、渣土车、大型货车、摩托车及助力车等重点车辆进行专项整治。通过行动,进一步规范重点车辆,降低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生比率。
除了加大对相关车辆的查处力度,交管部门还将下大力气整治7类交通秩序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重点整治城市公交车、线路客车、单位班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进站(客运场站、港湾式公交车站)停靠上下乘客、违法鸣笛等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运输车、渣土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遗撒、飘散载运物,未按规定检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及其驾驶人涉牌涉证突出违法行为;摩托车(含超标助力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在行车道内违法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拦车乞讨行为;长期占用城区公共交通资源停车,扰乱行车秩序,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类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伪造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及其驾驶人涉牌涉证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滥用远光灯),安装使用妨碍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占用港湾式公交车站、出租车招呼站违法停车,禁鸣区内鸣喇叭,酒后(醉酒)驾驶等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的交通违法及涉嫌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