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
本报讯(通讯员 臧红梅 马洪芸) 近日,县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被执行人“失联”多年后现身家中被执行人员控制,因慑于司法拘留,终将拖欠申请人欧某某(聋哑人)多年的借款偿还。
2016年8月7日,陈某某向欧某某借款9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16年8月20日。还款期限届满,陈某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出借人,拒不还款。2017年6月2日,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文书生效后,陈某某依然未还款。
2017年10月18日,欧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被执行人却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多次前往天津等地查找被执行人,仍查无所获。在动用多种执行查控措施及向被执行人所在村实地调查了解后,查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为此,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执行法官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该案暂停了执行。
近日, “失联”一年多的被执行人陈某某突然现身家中,申请执行人遂将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于当日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控制并带至法院,耐心劝说,释法析理,以督促其偿还借款,但陈某某仍不予配合,以无钱为由拒绝偿还。因此,执行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陈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陈某某见法官动起了“真格”,突改态度,主动服软并于当日下午委托他人将执行款送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