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山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
本报讯(通讯员 张树华 李梦瑶) 近日,炉山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纠纷,化解了家庭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曹某和陈某在2015年自由恋爱,此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因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共同生育一个孩子,家庭幸福快乐和睦,随着时间推移,家庭琐事繁杂,经济收入出现呈递减趋势,这种局面出现,夫妻二人意见分歧,加之二人年纪尚小,考虑事情单一,彼此都互不谦让,由此引发纠纷,申请到炉山镇司法所进行调解。
该所工作人员依当事人申请,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到炉山镇乐溪村曹某家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法律、社会道德、夫妻感情、家庭责任、亲戚关系等多方面与双方进行交流沟通,历时2个小时不懈努力,小夫妻二人终于互相理解、包容,承诺不再为家庭琐事发生抓打现象,有任何分歧可通过协商解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时,就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此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使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得已修复,为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