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法意见的通知7ff296b798ee95baaf9e4c14b2850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我市为全国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之一。按照部《指导意见》的要求,市人社局牵头联合市财政、民政、卫生计生、保监会、苏州大学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结合我市实际,经调研测算,形成了《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 电话:0512-65115702,65235357
(二) 电子邮件:szylbx@qq.com
(三) 信函:苏州市姑苏区体育场路4号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邮编2150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长护险征求意见”字样。
(四)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1.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法(公示)
2.关于《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办法》的起草说明(公示)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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