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渔业船舶专项整治指挥部2022(3)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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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7日发表
东港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11日发布《关于紧急召回渔船的通告》,要求我市所有渔船回船籍港停泊,并到属地乡镇(街道、农场)登记,接受核验。截至2月28日,仍有75艘渔船无正当理由,经多次召回仍不回港接受核验,具体船名号公布如下:
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现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将上述75艘渔船列入丹东渔船黑名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采取上限处罚。
二、针对上述未参加核查的75艘渔船,一是渔业执法部门将对涉事船只依法实施扣押;二是公安部门将介入强制召回;三是对不接受实船核查认定的渔船,将按照国家五部门“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进行认定,认定为“三无”船舶的,一律没收拆解。
东港市渔业船舶专项整治指挥部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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