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顺德区市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顺德区市容整治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政 方案 通知
顺德区市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整体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把我区建设成为市容整洁、环境优美、卫生一流的现代化文明城市,根据《转发市建设局关于佛山市市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04〕334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佛山市市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市容整治办函〔2006〕6号)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化城市为目标,结合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等活动,全面整治城市市容市貌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景观营造,强化城市管理,塑造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管理有序、充满活力的顺德新形象。
二、组织机构
区市容整治工作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领导,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日常协调、监督和检查等工作。
各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辖区内的市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工作目标。
实现城市容貌有明显改善,并通过美化市容市貌,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二)工作标准。
整治后,实现城区主干道及路经区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建筑物外观清洁美观、广告招牌统一有序、防盗网设置规范;路面干净整洁、路灯明亮、路树整齐、无乱搭建、无占道经营,各项整治均达到相关法规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四、整治内容
(一)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
按照美观、优雅、庄重、协调的标准,对列入整治范围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修缮、清洗、粉刷,加强城市色彩管理。
(二)清理不规范防盗网、天面违章搭建物。
拆除重点整治区域内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设置不规范,影响市容的各类防盗网、防盗护栏及违法搭建的天面建(构)筑物和逾期的临时建(构)筑物。同时根据景观需要,适当拆除其他有碍观瞻的破旧设施。
(三)清理违章建(构)筑物。
强化管理,清拆城区的重点地段、主要城区道路、高速公路和风景区等周边违法设置或逾期影响城市容貌的窝棚、临时厂房、民居等的建(构)筑物。
(四)整治广告牌匾。
拆除影响城市容貌和非法设置的各类广告、牌匾;全面整顿和逐步规范城区出入口、交通干道、重要地区(商业区)及大型专业区场的各类废弃、残旧或空白的广告招牌。
(五)搞好环境卫生。
加大巡查监控力度,强化对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倾倒建筑废料、渣土及破坏道路绿化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五、责任分工
全区的市容市貌整治的实施,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必须落实整治专项经费,分层次、多渠道综合治理、共同建设、依法管理;充分调动、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严格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协同推进。
区委宣传部:负责市容市貌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搞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施工工地的管理整顿,规范施工工地围挡工作。
区交通局和公路局:负责整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道路及其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章建(构)筑物、临时厂房及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搞好道路两侧的绿地整修养护。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涉及市容市貌有关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广告牌匾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牵头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土地所建的建(构)筑物,对待建工地进行围蔽。
市规划局顺德分局:负责重点整治区域市容市貌改造的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定。
市公安局顺德分局: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和秩序。
城区建设开发中心:在现有路控的基础上修补新城区路面、调整绿化带、合理布局停车场或停车位,并清拆道路两旁违章搭建物。
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查处内容违法的广告、招牌以及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
区恒顺交通投资管理公司:负责整治管辖范围内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绿化管养;尽快理顺各类道绿化、保洁的管养关系,形成有利于统一管理、职责明确、低耗高效的管养体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具体项目、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完成时限,提出具体措施,并建立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相挂钩考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相关计划和方案必须于2006年5月23日(星期二)前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六、时间安排
(一)整治工程实施阶段(2006年5月)。
在巩固前期迎亚艺市容整治成果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市容貌整治工作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治任务,进一步推进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监督检查阶段(2006年5月下旬)。
对照职责分工,定期对各项整治工作组织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2006年6月)。
巩固各项整治工作成果,整理档案资料,撰写工作总结,准备迎接检查考核。
其中对省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及一环快速干线出入口的市容整治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至2006年8月,并分别于9月和10月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迎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要高度重视城市容貌的整治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市容市貌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区、镇(街道)两级职能部门在整个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治工作,明确各自职能,加强与各镇、街道办事处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积极做好协调、检查、服务、监督工作。
(三)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新闻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社、互联网络)要在市容市貌整治中积极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组织力量对市容市貌整治活动进行系列报道和深度报道。新闻媒体要介绍其他城市市容市貌整治的成绩、经验以及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要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促使市民自觉参与市容市貌整治活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整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定期汇报。
各镇、街道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对照《顺德区2006年市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1)中的工作任务分工,如实填写《顺德区市容整治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表》(详见***2),并于每月23日前报送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五)监督检查,狠抓落实。
市容市貌整治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提高市民爱护环境意识的自觉性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把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上来。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在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踩点,现场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汇报市容市貌整治进度、结果,并向各镇、街道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进行通报。
***:1.顺德区2006年市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顺德区2006年市容整治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汇报表
(联系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科杨华枝,电话:22832036,传真:22832006,电子邮箱:yanghzh@shunde.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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