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容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
各社区(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顺德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十大严格管控措施的有关规定,现就延迟容桂辖区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紧急通知如下:
一、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物流配送等行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二、容桂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 2 月 17 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由街道教育局关于延迟容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按上级要求通知落实。此前,学校(包括培训机构)不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教育局联系人:王平波,电话:28381255,189****1717。
三、严格落实企业防控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和所在单位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做到全覆盖。一是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亲自抓、亲自管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二是各企业要坚决劝阻
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返回;对坚持不听劝阻的,采取相应措施,准确把握其动向;对返回容桂的员工,相关企业要自行负责第一时间接回并严格落实隔离规范指引进行隔离观察。三是要认真做好隔离指引、信息采集等工作,及时向容桂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上报有关信息。联系人:李振宗, 电话: 28386883, 132****3220; 梁俊浩, 电话: 28381591,150*******74。
四、各相关企业和学校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容桂街道防控新型肺炎工作指挥部(代章)
2020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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