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第三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云东海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第三次)已由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三政数发〔2019〕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云东海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第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杨梅、伏户管理区“面前岗”(土名)。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云东海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空调(第三次),主要内容包括: 空调室内机安装,冷凝水排水管、冷媒管安装,以及室外机组安装,空调配电部分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工程预算审定建安费为1060771.60元,招标控制价1060771.60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17242.39 元(其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2443.25元,用工实名管理费837.69元),绿色施工措施费1883.5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为¥0.0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45日历天 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60771.60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17242.39 元(其中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2443.25元,用工实名管理费837.69元),绿色施工措施费1883.5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为¥0.00元。
2.5承包方式:本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承包,包含:设备材料费(含施工耗材、零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相关安装指导、调试费、验收费(含设备出厂验收)、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质量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费用、各专业施工配合费、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所有不可预见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服务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6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支付方式:
1、设备到场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到场设备价合同款的60%。
2、全部设备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已完合格工作量的80%。
3、设备通过试运行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7%。
4、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双方及监理人对该项工程进行复检,在无工程质量隐患条件下,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在30天内结清(不计算利息),付款时扣除应扣的各种款项。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付款方提供税款缴纳凭证。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4.2.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 83992337。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5 月 7 日 12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 12 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5 月 23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中所提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该账户是银行系统为本项目不同投标人随机生成的唯一子账户,仅限本项目该报名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出席开标会的,将视为该投标人弃权,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http://www.ss.gov.cn/gzjg/ssqggzyjyzx/jgzn/)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43号 |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11号202 |
邮 编:528100 | 邮 编:528100 |
联 系 人:赵先生 | 联 系 人:黎*** |
电 话:0757-66897071 | 电 话:0757-87733362 |
传 真:/ | 传 真:/ |
2019年 5 月
招标公告编制人:佛山市安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