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南州村民委员会东西第四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第二次公告
荷城街道南州村民委员会东西第四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第二次)公告
(HCN2014—019)
荷城街道南州村民委员会东西第四经济合作社土地出租项目定于2014年5月19日上午10:00在高明区南州村民委员会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最高投标价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开庄朗(土名)、面积约60亩;
2. 标的物所在位置:南州村民委员会东西村内;
3. 合同年限:15年;
4. 交易底价:1600元/亩/年,每三年递增10%;
5. 租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
6.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7. 履约保证金:按年中标价的50%收取;
8.土地性质:农用地;
9.土地用途:开发经营无污染、合法的农业种养项目,不得改变土地现有使用性质、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土地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土地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本标的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竞价的方式,有意者请于2014年5月19日上午9:50前到达南州村民委员会进行报名,10时正进行投标;
2.投标时需提交的资料:
(1)凡以自然人竞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
(2)凡以企业法人竞标或组织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公盖章)并提供原件对照;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的签订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正,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递交。
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结后5天内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合同的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三个日历天)没有异议的,中标人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作自动弃标处理,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苏先生、庞先生 联系电话:88823880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招标人:南州村民委员会东西第四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132883473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