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明府办[2007]261号
关于调整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鉴于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部分组成人员工作变动,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该机构的成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瑞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黄小毅(副区长)
余中伟(副区长)
余明开(副区长)
成 员:欧亚非(区府办副主任)
刘磊芳(区府办副主任)
李卫文(区建设局局长)
麦根祥(区经贸局局长)
黄伟盛(区农业局局长)
麦炎光(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欧德坚(区建设局副局长)
区家延(区经贸局副局长)
邓礼强(区农业局副局长)
梁惠琼(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宝辉(区财政局副局长)
蔡子强(区环保局副局长)
颜惠能(区物价局副局长)
曾建雄(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冠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绍信(规划分局副局长)
伍雁飞(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
王健尧(公安分局副局长)
聂炎辉(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海青(区国税局副局长)
朱伟雄(区地税局副局长)
江建平(高明供电局副局长)
严杰丰(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敬芬(区人防办副主任)
李信红(区委农办副主任)
邓少雄(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骆名群(中国人民银行高明支行副行长)
林伟均(高明银监办副主任科员)
麦兆雄(荷城街道办主任)
陈伟初(杨和镇镇长)
何荣安(明城镇镇长)
谭应佳(更合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由区建设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共同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1、旧城镇改造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办公室主任:欧德坚(兼),联系电话:88881311。
2、旧厂房改造工作由区经贸局负责,办公室主任:区家延(兼),联系电话:88822126。
3、旧村居改造工作由区农业局负责,办公室主任:邓礼强(兼),联系电话:88881150。
各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分管建设、经贸、农业的镇(街道)领导担任。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 城乡建设 改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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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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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7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