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滨香格里花园一二三期地下室及2123556163楼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11号
关于江滨香格里花园一、二、三期地下室及21#、23#、55#、
61#、63#、***#楼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江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对江滨香格里花园一、二、三期地下室及21#、23#、55#、61#、63#、***#楼地下室建筑方案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地下室建筑方案修改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江滨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江滨香格里花园一、二、三期地下室及21#、23#、55#、61#、63#、***#楼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大德路东侧
四、申报类型:建筑设计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主要对江滨香格里花园一、二、三期地下室的设备用房、配电房范围进行优化,取消部分风机房及电表房;地下室深度调整,由原-5.7米调整为-4.95~-5.3米;取消二期地下室中轴号(29-A)~(29-B)交轴号为(29-1)~(29-7)处的地下室;对部分多层地下室的储物室调整为通道(详见附图);方案调整后,一期地下室面积不变;二期地下室面积由原17500.56平方米调整为17085.75平方米;三期地下室面积由原17502.13平方米调整为17565.85平方米。
2.对一、二、三期地下室车位布局进行调整优化,据现行规范进行车位核算,一、二、三期地下室车位数由原1522辆调整为1487个。
3.江滨香格里花园21#楼地下室通道位置调整,面积不变、23#、55#、61#、63#、***#楼地下室中部分储物室调整为通道(详见附图),方案调整后,23#楼建筑面积由原2226.47平方米调整为2197.95平方米,55#楼建筑面积由原2778.09平方米调整为2769.55平方米,61#楼建筑面积由原1808.2平方米调整为1790.22平方米,63#楼建筑面积由原1783.18平方米调整为17***.58平方米,***#楼建筑面积由原2241.34平方米调整为2222.74平方米,容积率面积均不变。
六、公示时间:2016年07月07日至2016年07月16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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